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雅安关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鱼塘资产评估报告
浏览次数:26次
- 产品规格:
- 发货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关键词
雅安关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详细说明
评估类型养殖场评估
评估方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评估用途拆迁征收评估
评估周期7个工作日
评估费用面谈
养殖场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养鸡场停产停业损失评估由于土地征收导致养鸡场停产停业损失包括 养鸡场经营损失要求进行补偿或者赔偿。赔偿具体情况要根据养殖场的养殖情况。如果办理了养殖手续,获得营业执照而且养殖场管理用房建造也有相关手续。那么就得根据相关法律和条款,养殖场遇到拆迁征收时应该获得合理补偿。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7种情况:
(资产评估请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面积计算
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m2 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
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
(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 月净利润×修正系数 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①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③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④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工资标准计算。
员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生产经营者凭房屋征收决定相关到区县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开具参保人数。
(2)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按照营业年限计算
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6.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由有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7.据实补偿,协商确定
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若涉及到对企业进行征收拆迁,那么除了本身需要对被征收企业的厂房、设备、占用的土地作出补偿之外。因为停产停业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造成利益的损失,于是这部分也是需要作出补偿的。格外,在停产停业期间,企业的职工无常工作,因此也需要对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安置费等作出补偿。
资产评估请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及规划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用拆迁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限度地减少征地拆迁当事人的损失。
市城市管理综合部门要依据《中华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清理并无偿拆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温室、大棚等附着物以及突击种植和养殖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对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进行或严重干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要依法移交机关处理。
各有关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搞好政策宣传解释、信访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本实施意见核发有关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明和土地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m.jsycxg.b2b168.com